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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“農地入市”的意義網路行銷,市規土委土地利用處副處長劉輝認為,本次政府部門推動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,其實該宗土地並非法律意義上的集體建設用地,而是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實際占用的土地,該類土地在城市化過程中,土地權益尚未充分釐清,通過“1+6”文件的政策創新得以入市交易,盤活利用,為實現不同權利主體土地的同價同權開闢了新路,對於建立全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具有借鑒意義。據她透露,明年我市還將有多個社區有類似的土地入市,但目前還沒有準確的時間表。
其次,拓展了產業發展空間。“該地塊依托近期啟動的產業用地供需服務平臺得以成功出讓,將‘政府拿不走、社區用不好、市場難作為’的歷史遺留用地納入交易範圍,增強了產業空間的供給能力。”劉輝說,土地出讓收益將按照相應比例由政府和原村集體共享,採取現金、物業等靈活多樣的利益分成方式,實現社區股份公司、企業、政府等多方共贏。其意在探索襯衫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,實現同權同價,糾正以往土地溢價收益主要歸於政府的利益分割模式。
“讓社區借土地為橋梁,搭上了產業快速發展的順風車,摸到了資本市場的大門。”在劉輝看來,這種產業與景觀設計社區的合作模式,不僅對社區經濟轉型有巨大推動作用,而且有利於社區融入城市,實現原村民“人的城市化”,對於其他社區土地入市,也是有力的示範和推動。
但她也同時澄清,按照“6+1”文件規定,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前提必須是工業用地,而對於商住用地,我市暫時不會考慮。 (原標題:打破利益分割模式 實現原村民城市融資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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